2021年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
1 项目概括
1.1工作背景
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占地面积约约33600平方米(约50亩)。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冶炼,是我国第一家电镍、电钴生产企业。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渝环办〔2021〕35号)要求,通过现场调查所获得的企业基中本信息、企业内各区域及设施信息、敏感受体信息、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品及废物排放情况等,识别本企业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的区域或设施并确定其对应的特征污染物,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建设并维护监测设施、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
1.2项目范围
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占地面积约约33600平方米(约50亩),本次监测布点方案的监测范围为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用地红线范围。
1.3工作内容
开展企业地块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重点区域及设施识别等工作。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识别本企业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的区域或设施并确定其对应的特征污染物,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根据实验分析数据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及提供相关建议。
重点区域及设施识别:开展全面的现场踏勘与调查工作,摸清企业地块内重点区域及设施的基本情况,根据各区域及设施信息、特征污染物类型、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的途径等,识别企业内部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的区域及设施。
采样计划和报告:对识别的重点区域及设施制定具体采样布点方案,开展企业内土壤及地下水的自行监测,根据实验室分析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及提出相应的建议。
1.4项目工作技术路线
通过对收集到的各类资料信息的整理归纳,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初步识别场地内可能存在的污染或污染源,制定采样和分析工作计划。进行现场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工作,提供检测报告及相关建议。
1.5调查依据
1.5.1法律、法规和政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
(5)《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修正);
(6)《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7)《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
(8)《关于印发<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等4项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
(9)《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2号,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10)《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十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渝环办〔2021〕35号)。
1.5.2标准和规范
(1)《地下水环境检测技术规范》(HJ164-2020);
(2)《土壤环境检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
(5)《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
(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8)《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1.5.3其他资料
(1)《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原址场地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报告》 (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
(2)《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2020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土壤及地下水)》(重庆舒清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
2 区域概括
2.1自然地理概况
2.1.1地理位置
綦江区位于东经106°23′-107°03′、北纬28°27′-29°11′之间,在重庆市南部,东邻南川区,南接贵州省习水、桐梓两县,西连江津市,北靠巴南区。区境东西宽71公里,南北长82公里,幅员面积2747.8平方公里,辖5个街道、25个镇。
2.1.2地形地貌
綦江区地处四川盆地东南边缘,介于华蓥山帚状山脉向南倾没、大娄山脉向北延伸之间,属喀斯特地貌。地貌特点是:南西高、北东低,边缘高、腹地低,以山地为主,遭河流切割,沟深岩多,地形破碎,多孤立山体,少完整山脉,地势高差大。区境主要有中山、低山、深丘、浅丘和槽谷五大类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山地占綦江区总面积约70%,丘陵约占30%。綦江区境内最高海拔1973米,为黑山镇狮子槽东侧山峰;最低海拔188米,为永新镇升平木瓜溪口。綦江城区海拔254.8米。
场区属构造剥蚀丘陵地貌,原始地形场地总图地势南高北低。因场地范围早期工程建设影响,原始地貌已经有较大改变,因工程建设开挖及回填,低洼地段已填平,场区多为修建多年的厂房及仓库,现状地形为总体地势南高北低、东高西低的斜坡,由南向北由高度不等已支护处理的陡坎和挡墙,现状场地稳定。
2.1.3气候气象
区域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具有副热带东亚季风特点。气候表现为冬暖、春早、夏热、秋阴,云多日照少,雨量充沛,温、光、水地域差异大。年平均气温18.8度,平均降水量1070毫米,年均无霜期344天。
2.1.4水文地质
场地区域属于侵蚀剥丘陵貌,势为东高西低起伏变化大有利场地 区域属于侵蚀剥丘陵貌,势为东高西低起伏变化大有利场地 区域属于侵蚀剥丘陵貌,势为东高西低起伏变化大有利场地 区域属于侵蚀剥丘陵貌,势为东高西低起伏变化大有利表水的径流排泄。受场地形和岩性控制,下类型有第四系松散孔隙表水的径流排泄。受场地形和岩性控制,下类型有第四系松散孔隙 表水的径流排泄。受场地形和岩性控制,下类型有第四系松散孔隙水和基岩裂 隙水两类。钻探过程中发现场地内上层土主要为素填,属透当大 隙水两类。钻探过程中发现场地内上层土主要为素填,属透当大 隙水两类。钻探过程中发现场地内上层土主要为素填,属透当大 隙水两类。钻探过程中发现场地内上层土主要为素填,属透当大 气降水后大部分形成地表径流向西侧綦江处排泄,因此在雨期可能存松散堆积层 气降水后大部分形成地表径流向西侧綦江处排泄,因此在雨期可能存松散堆积层孔隙水。
2.2社会经济现状
2.2.1行政区域划分
2.2.2人口分布
綦江区户籍总户数363017户,比上年减少2038户;户籍人口926820人,减少3313人。其中城镇人口422495人,乡村人口504325人。总人口中,18 岁以下的153373人,18岁至34岁的207038人,35岁至59岁的354809人,60岁及以上的211600人,其中100岁以上的61人。年末常住人口82.58万人,减少0.0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7.76万人,增加1.3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7.83%,提高 1.7个百分点。全年,迁入人口5996人,其中市内迁入4474人;迁出人口10229人,其中迁往市内8351人。全年,出生人口8307人,减少619人;死亡人口7470人,减少161人。出生政策符合率98.09%,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覆盖率100%,出生人口性别比106.6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03‰。
2.2.3经济发展情况
初步核算,綦江辖区内地区生产总值714.27亿元,比上年增长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33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325.17亿元、增长3.7%,第三产业增加值310.77亿元、增长1.7%。地区生产总值近五年年均增长7.5%。
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8.31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其中,农业68.32亿元,增长14%;林业4.13亿元,增长8.8%;牧业22.82亿元,增长24%;渔业1.93亿元,增长2.9%,农林牧渔服务业1.12亿元,增长5.4%。农业增加值67.15亿元,比上年增长4.4%。2020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5户,实现工业总产值428.05亿元,比上年增长3.1%。工业增加值163.41亿元,增长3.2%,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32.7%。工业实现税收6.81亿元,下降20.6%。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实现增加值43.04亿元,比上年增长2.0%,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8.6%;住宿和餐饮业实现增加值12.40亿元,下降0.9%,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2.5%。年末限额以上单位548家。其中,企业253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2.22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跨区和农户投资)比上年增长10.0%。其中500万元以上投资增长17.5%;建安投资增长30.9%;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5%;农业投资增长64.1%;工业投资增长30.1%;交通运输业投资增长36.8%;水利及公共管理投资增长11.1%。区内投资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64.1%;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7.0%;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5%。
3 场地概况
3.1 场地历史
(1)调查地块内活动历史
调查评估场地从1939年(20世纪30年代)前为荒地;1939年至1951年为资源委员会电化冶炼厂部分厂房;1951年至1953年为西南军政委员会总会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第103厂部分厂房;1953年至1972年为中央重工业部有色金属管理局103厂部分厂房;1972年至1997年为重庆冶炼厂部分厂房;1997年至2004年为重庆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镍钴分厂;2004年重组改制,命名为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目前,该场地为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所有,继续生产电镍、电钴及电镀、化学镀、电池材料等行业所需的镍、钴盐及盐类产品。调查场地使用历史变迁如表3-1。
表3-1 场地历史沿革
1939年(20世纪30年)前 |
荒地 |
1939年-1951年 |
资源委员会电化冶炼厂部分厂房 |
1951年-1953年 |
西南军政委员会总会工业部钢铁工业管理局第103厂部分厂房 |
1953年-1972年 |
中央重工业部有色金属管理局103厂部分厂房 |
1972年-1997年 |
重庆冶炼厂部分厂房 |
1997年-2004年 |
重庆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镍钴分厂 |
2004年至今 |
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 |
(2)调查地块面貌历史变迁
本次调查通过91卫图助手调查地块面貌历史变迁情况
3.2场地现状
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位于綦江河岸边,建筑成阶梯形,北为綦江、南为三扶路、西为江边路,东为三江大桥。目前正常生产,厂区内主要建筑自西南向东北分别为:成品库房、原料库房、产品整理区、镍电积车间、净化车间、电钴车间、办公楼、废水处理站、溶料车间和废气吸收塔等。
3.3生产情况
根据发展需要,企业于2006年对现有电钴系统进行了改造,该项目环评于2006年8月由重庆市环保局以渝(市)环准[2006]183号文批复,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电解钴100t/a,电解铜1000t/a。项目验收于2010年12月由重庆市环保局以渝(市)环验[2010]133号文批复。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电镍、硫酸镍、电钴和硫酸钴,主要用于生产储能电池材料、镍钴锂、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及电镀、化学镀等表面处理行业。其产量分别为年产硫酸镍3000t/a、电镍600t/a、电钴100t/a和硫酸钴500t/a。
企业于2012年在厂区内新建了一座6t/h燃气蒸汽锅炉,该项目环评及竣工验收工作均已完成,其环评批文为渝(綦)环准[2012]005号,竣工验收批文为渝(綦)环验[2012]014号。企业于2012年底关停了电镍火法冶炼生产线,于2013年对电镍冶炼工艺进行了环保改造,淘汰火法冶炼,改为湿法浸出,采取萃取除杂后生产电积镍工艺至今。
3.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3-2。
3-2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原辅料 |
单位 |
数量 |
来源 |
|
一、原辅材料 |
|||||
1 |
氢氧化镍钴料含镍 |
t/a |
681.8562 |
外购 |
|
2 |
氢氧化镍钴料含钴 |
t/a |
76.1982 |
外购 |
|
3 |
硫酸(98%) |
t/a |
1484.837 |
外购 |
|
4 |
盐酸(32%) |
t/a |
1199.42 |
外购 |
|
5 |
液碱(50%) |
t/a |
747.7282 |
外购 |
|
6 |
氯酸钠 |
t/a |
2.825 |
外购 |
|
7 |
稀释剂(松香水) |
桶 |
33 |
外购 |
|
8 |
无水亚硫酸钠 |
t/a |
20.05 |
外购 |
|
9 |
双飞粉 |
t/a |
198.3775 |
外购 |
|
10 |
阳极石墨 |
块 |
150 |
外购 |
|
11 |
活性炭 |
t/a |
4 |
外购 |
|
二、能源及动力消耗 |
|||||
12 |
水 |
万t |
3.43 |
依托有研工业供水管网 |
|
13 |
电 |
万kWh |
152.3 |
市政管网 |
|
14 |
天然气 |
万m3 |
77.31 |
市政管网 |
|
15 |
热蒸汽 |
万m3 |
1.14 |
企业6t/h蒸汽锅炉供给 |
3.5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企业关停了电镍火法冶炼生产线,现目前主要保留有镍系统和钴系统2个生产系统,并针对性的进行了技术改造。
3.6项目污染物排放及环保治理设施情况
3.6.1废气排放及环保治理设施情况
现有工程废气主要为反萃及钴电解废气;钴系统浸出槽废气以及镍系统废气。具体如下:
(1)镍系统废气
项目镍系统废气主要来自镍溶料浸出,其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项目采取将硫酸雾产生点进行密闭,废气经引风机抽送至镍系统废气吸收塔(碱液净化吸收塔)进行处理,该套吸收塔1992年投入使用。
(2)钴系统浸出废气
项目钴系统浸出除铁工序会产生硫酸雾和氯气,项目将浸出槽密闭,浸出槽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抽至碱液净化吸收塔进行处理,吸收塔配套风量为8000m3/h,废气经碱液淋洗吸收处理后,由28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吸收液循环使用,定期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项目浸出槽废气碱液净化吸收塔2008年投入使用。
(3)钴反萃及钴电积废气
电积钴系统在萃取过程中萃取剂为P204、P507煤油和反萃液为6mol稀盐酸,萃取过程中会有少量的萃取液挥发,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和盐酸雾;钴电积在阳极会有氯气产生。上述过程产生的废气均通过吸气罩、抽风装置等抽送至反萃及钴电解废气碱液净化吸收塔处理,设计风量为5000m3/h,经碱液淋洗吸收处理后,由28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吸收液循环使用,定期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钴反萃及电解废气碱液净化吸收塔2008年投入使用。
(4)燃气蒸汽锅炉废气
现有工程蒸汽由1台6t/h燃气蒸汽锅炉供给,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废气产生量约3.36×107m3/a,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
(5)无组织排放废气
现有工程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电镍系统电解槽、造液槽及脱铜槽产生的硫酸雾和盐酸雾,电钴系统产生的硫酸雾、盐酸雾、氯气、非甲烷总烃以及电积铜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等。其中镍电解槽和铜电积槽均铺设聚丙烯塑料颗粒减少电解或电积过程无组织挥发的酸雾。
3.6.2废水排放及环保治理设施情况
现有工程废水主要由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构成。
(1)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镍系统、钴系统以及蒸汽锅炉排水。镍系统废水主要有P507萃余液等,产生量约80m3/d,其主要污染物为pH、COD、镍、钴、铜等;钴系统废水主要有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P204反萃排水等,水量约59.0m3/d,主要污染物为pH、COD、镍、钴等;蒸汽锅炉排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处理废水,水量5.0m3/d,主要污染物为pH、SS、COD等。现有工程总排水量约140m3/d,其排放的废水依托企业现有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企业现有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万m3/a,始建于1991年,废水处理站排放口安装了流量、总镍、COD、氨氮、PH在线监测装置。
(2)生活污水
现有项目设有两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分别为4m3/d和12m3/d,企业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綦江河。
C、固废排放及环保治理设施情况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有钴系统浸出工序中和铁渣、废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
中和铁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46,设专门的危废临时堆场,占地面积约200m2,危废贮存区地面硬化,并做了防腐防渗处理,以上危废均交重庆太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0t/a,厂区内设生活垃圾收集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3.7土壤污染识别
3.7.1主要污染源
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所在场地可疑污染源包括:电钴分厂、镍电车间、危废间、溶料车间和污水处理站。根据2020年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等资料可知,本项目企业重点关注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属镍和砷。
3.7.2污染迁移途径
根据现场踏勘等工作分析,本场地士壤若存在污染物,其污染扩散途径包括为:
(1)污染物垂直向下迁移:落地的污染物在外部降雨或自身重力垂直向下迁移,在迁移过程中吸附在土壤介质表面或溶解于降水进而影响土壤。
(2)污染物水平迁移。落地污染物随雨水、风力等的水平迁移扩散。随雨水等地表径流扩散主要和场地地形有关,从场地地势高部分向地势低处扩散。
(3)污染物地下迁移:污染物渗透进入地下,随地下水径流向下游迁移。影响土壤。
3.7.3污染识别小结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分析,得出该场地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1)通过对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污染物的排放、原辅材料等相关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该场地部分区域土壤存在疑似轻度污染可能性,主要污染途径为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遗撤及三废排放所致。
(2)该场地可能存在的污染区域主要包括电钴分厂、镍电车间、危废间、溶料车间和污水处理站。潜在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属镍和砷。
(3)本次调查,经过污染识别阶段工作,场地土壤可能存在一定程度污染。
根据相关文件与导则规定,需开展采样分析工作,确定场地内是否有污染以及污染物的种类。
4 监测方案
4.1土壤污染识别
本次调查从以下2个方面开展土壤污染识别工作,第一是分析历史土壤隐患排查情况,第二是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根据各个工艺段和重点区域的现状分析判断土壤污染的可能性。
4.1.1历史土壤隐患排查结果回顾
2019年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了本场地的土壤隐患排查工作,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了9个土壤样品,土壤监测因子为pH值、铜、铬、镍、锌、锑、铅、镉、钴、汞和砷;2020年重庆舒清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评估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送检12个土壤样品,土壤监测因子为(GB36600-2018)表 1 所列 45 项、石油烃(C10-C40)、pH、钴和锌,布设2口地下水井,采集送检2个地下水样品。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场地内部分区域土壤受到镍、钴、铜和砷重金属污染,场地内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2019年德和公司检测超标点位为JE3#至JE9#土壤监测点位超标,超标因子为镍、钴、铜和砷,分别位于现在的镍电积、成品库房、产品整理区、电钴车间废水处理站和压滤平台区域。超标区域,目前企业正在继续使用,企业进行了针对性整改和调整。土壤超标点情况见表4-1。监测点位及超标点位见图4-1。
表4-1 土壤超标点位一览表 单位:mg/kg
超标因子点位编号 |
铜 |
镍 |
砷 |
钴 |
JE1# |
- |
- |
- |
- |
JE2# |
- |
- |
- |
- |
JE3# |
- |
10700 |
- |
567 |
JE4# |
- |
8700 |
- |
83 |
JE5# |
- |
2860 |
29.8 |
47.7 |
JE6# |
22700 |
82800 |
39.3 |
602 |
JE7# |
- |
4260 |
33.4 |
74.5 |
JE8# |
- |
19000 |
19.3 |
2510 |
JE9# |
- |
2800 |
28.6 |
404 |
筛选值 |
2000 |
2000 |
13 |
45 |
注:(1)筛选值:表中筛选值为《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中工业用地筛选值。(2)“-”表示监测点位未超标。
2020年重庆舒清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超标点位为JES3#、JES4#、JES7#和JES9#土壤监测点位超标,超标因子为镍和砷,分别位于现在的镍电积、成品库房、产品整理区和电钴车间区域。超标区域,目前企业正在继续使用,企业进行了针对性整改和调整。土壤超标点情况见表4-2。监测点位及超标点位见图4-2。
表4-2 土壤超标点位一览表 单位:mg/kg
超标因子点位编号 |
砷 |
镍 |
JES1# |
- |
- |
JES2# |
- |
- |
JES3# |
67.2 |
2115 |
JES4# |
68.7 |
4746 |
JES5# |
- |
- |
JES6# |
- |
- |
JES7# |
- |
7853 |
JES8# |
- |
- |
JES9# |
- |
1204 |
JEW1# |
- |
- |
JEW2# |
- |
- |
筛选值 |
60 |
900 |
注:(1)筛选值:表中筛选值为《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中工业用地筛选值。(2)“-”表示监测点位未超标。
通过分析前期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结果可知,监测结果和企业进行的生产活动内容相符,企业的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质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超标区域企业正在使用,企业针对超标区域,进行了整改和调整,具体整改或者调整情况见表4-3所示。
表4-3 超标区域整改或调整情况表
超标区域 |
整改情况 |
区域现状 |
原熔炼车间 |
设置有收集沟和收集井,地面采取了防渗措施。 |
改造成原料库房和危废储存间 |
原镍阳极泥淘洗场 |
地面采取防渗措施 |
改造成产品整理区 |
电解车间 |
设置有收集沟和收集井,并配有水泵,地面采取了防渗措施 |
无变动 |
原产品库房 |
暂无整改 |
目前是堆积杂物 |
废气处理区 |
废气处理设施周边设置有氯气泄漏报警装置 |
无变动 |
废水处理站调节池 |
针对稀硫酸储罐设置有围堰,并配有水泵,围栏做防腐措施 |
无变动 |
废水处理站排水口 |
地面采取防渗措施 |
无变动 |
4.1.2场地现状污染识别
根据历史隐患排查结果和现场踏勘结果,通过专业判断法并结合企业存续时期的生产工艺以及布局,对调查场地涉及的土壤污染进行识别。
根据本次调查项目地块的用地历史和建筑物布局及生产工艺,将场地分为危废堆置区、成品库房、电钴车间区、镍电积车间区、溶料车间区、产品整理区、废气处置区、废水处理区和办公生活区。该地块生产区域主要用于电镍和电钴的生产。在危废暂存间存在危废包装不规范情况,露天储罐区存在地面和围堰破损情况,在净化车间存在地面破损情况,以上环境风险情况可能对场地内土壤产生一定环境影响,基于对评估场地现场了解与实地踏勘,综合考虑场地生产布局可知:该场地可能存在重金属污染。
4.2布点原则
在完成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基础上,结合2019年和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结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相关要求。本次土壤监测点位布设遵守以下原则:
(1)2019年及2020年土壤检测超标且现在继续使用的生产车间/生产区域需继续布点监测;
(2)前2年检测未超标,但生产车间使用用途发生变化,新的使用用途属于重点排查区域的需要继续布点监测;
(3)2019年及2020年监测结果超标,现在用途改变或者已经停用(污染源已经移除),该区域不设置土壤监测点位,需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
(4)连续2年监测不超标且已停用的车间/区域,如经过排查不存在新的污染源对该地区造成污染,则不再布设监测点位;
(5)采样的深度与场地使用历史、污染物迁移能力、区域潜在污染程度呈正相关,历史越长、潜在污染可能性越大或污染物迁移能力越强,采样深度越深,且在生产区域不能全部采集表层样品;
(6)现场采样时如发现采样点不具代表性,或遇障碍物设备无法采集样品,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采样点。
土壤采样点的采样层次和深度根据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垂直迁移特征和地面扰动深度等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个采样点采集1个土壤样品,部分潜在污染严重区域采集分层样品,以确定污染物的垂直分布。
4.3监测因子及原则依据
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金属镍和金属钴,主要进行金属冶炼生产活动,该区域使用历史时间较久,为早期的镍钴分厂改建而来。根据2019年,2020年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结果和历史情况综合考虑,认为可能导致土壤污染的主要特征污染物为:镍、钴、铜和砷、锌和锑。综上,本次土壤监测因子确定为(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pH值、锌、锑、钴和石油烃。地下水监测因子为场地特征因子:镍、钴、铜和砷。
4.4布点方案
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建厂以来场地内的地形地貌并未受到大的扰动,采样点所在区域的生产功能分布差异明显,因此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布设取样点位。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的要求,在调查场地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位,企业处于在生产状态,考虑到尽可能的减小对企业现状造成破坏和影响企业生产,因此,选取了潜在污染比较大的点位(共2个)采集剖面样,采样深度为1-1.5m,其余点位采集表层样,采样深度为0-20cm。此外,地下水监测利用已有两口地下水监测井进行监测。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点位设置见表4-4。监测点位布置见图4-3。拟采用的布点方案具体如下:
(1)危废存放车间及原料库:该区域作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暂存的库房,由于液态或者固态物质的跑冒滴漏、扩散或者其他可能发生泄漏的情况下,该区域可能会造成土壤污染,在该区域设置1个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JE1#,取剖面样。
(2)镍电积车间、溶料车间及电钴车间:在生产过程,原辅材料的暂存及使用过程中,因各种不利情况下可能会造成原辅材料的跑冒滴漏,对该区域的土壤造成污染,因此,分别在相关车间附近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JE2#、JE3#、JE4#和JE5#,取表面样。
(3)压滤平台、废水处理站及产品整理区(原淘洗区):压滤平台主要是生产废渣压滤,废水处理站负责全厂区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在压滤机废水处理过程中均有废水产生,废水通过渗漏的形式可能对该区域土壤造成污染;产品整理区(原淘洗区)位于场地低洼处,2019年该点位土壤检测结果超标,场地内地表水径流可能将污染物迁移至该区域,造成土壤污染,因此,分别在相应区域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JE6#、JE7#和JE8#,JE7#取剖面样,其余取表面样。
(4)利用场内已有地下水监测井,对场内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地下水井编号为W1#和W2#,监测因子为场地内2019年和2020年土壤检测结果中超标因子。
表4-4 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点位表
采样点位置 |
拟定监测因子 |
采样层次 |
|
JE1# |
危废间附近 |
(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pH值、石油烃(C10-C40)、锌、锑、钴 |
剖面样 |
JE2# |
镍电积车间附近 |
表层样 |
|
JE3# |
溶料车间附近 |
表层样 |
|
JE4# |
电钴车间附近 |
表层样 |
|
JE5# |
电钴车间附近 |
表层样 |
|
JE6# |
压滤平台 |
表层样 |
|
JE7# |
废水处理站 |
剖面样 |
|
JE8# |
产品整理区(原淘洗区)附近 |
表层样 |
|
W1# |
厂区南侧(地势较高处) |
镍、钴、铜和砷 |
备注:地下水因子为场地特征因子 |
W2# |
厂区西北侧(地势较低处,废水处理站附近) |
镍、钴、铜和砷 |
4.5评价标准
4.5.1土壤评价标准
根据不同的土地开发用途对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控制要求,将土地利用类型分为两类:
第一类用地:包括GB50137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医疗卫生用地(A5)、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以及公园绿地(G1)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等。
第二类用地:包GB50137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A33、A5、A6 除外),以及绿地与广场用地(G)(G1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除外)等。
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厂区目前作为工业用地还在使用,因此考虑到当前土地的用途,对本场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将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各污染物标准限值如表4-5所示。
表4-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筛选值 |
||
第一类用地 |
第二类用地 |
|||
重金属和无机物 |
||||
1 |
铅 |
400 |
800 |
|
2 |
六价铬 |
3 |
5.7 |
|
3 |
镍 |
150 |
900 |
|
4 |
铜 |
2000 |
18000 |
|
5 |
汞 |
8 |
38 |
|
6 |
镉 |
20 |
65 |
|
7 |
砷 |
20 |
60 |
|
8 |
钴 |
20 |
70 |
|
9 |
锌* |
15017 |
135342 |
|
10 |
锑 |
20 |
180 |
|
挥发性有机物 |
||||
10 |
四氯化碳 |
0.9 |
2.8 |
|
11 |
氯仿 |
0.3 |
0.9 |
|
12 |
氯甲烷 |
12 |
37 |
|
13 |
1,1-二氯乙烷 |
3 |
9 |
|
14 |
1,2-二氯乙烷 |
0.52 |
5 |
|
15 |
1,1-二氯乙烯 |
12 |
66 |
|
16 |
顺-1,2-二氯乙烯 |
66 |
596 |
|
17 |
反-1,2-二氯乙烯 |
10 |
54 |
|
18 |
二氯甲烷 |
94 |
616 |
|
19 |
1,2-二氯丙烷 |
1 |
5 |
|
20 |
1,1,1,2-四氯乙烷 |
2.6 |
10 |
|
21 |
1,1,2,2-四氯乙烷 |
1.6 |
6.8 |
|
22 |
四氯乙烯 |
11 |
53 |
|
23 |
1,1,1-三氯乙烷 |
701 |
840 |
|
24 |
1,1,2-三氯乙烷 |
0.6 |
2.8 |
|
25 |
三氯乙烯 |
0.7 |
2.8 |
|
26 |
1,2,3-三氯丙烷 |
0.05 |
0.5 |
|
27 |
氯乙烯 |
0.12 |
0.43 |
|
28 |
苯 |
1 |
4 |
|
29 |
氯苯 |
68 |
270 |
|
30 |
1,2-二氯苯 |
560 |
560 |
|
31 |
1,4-二氯苯 |
5.6 |
20 |
|
32 |
乙苯 |
7.2 |
28 |
|
33 |
苯乙烯 |
1290 |
1290 |
|
34 |
甲苯 |
1200 |
1200 |
|
35 |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
163 |
570 |
|
36 |
邻二甲苯 |
222 |
640 |
|
半挥发性有机物 |
||||
37 |
硝基苯 |
34 |
76 |
|
38 |
苯胺 |
92 |
260 |
|
39 |
2-氯酚 |
250 |
2256 |
|
40 |
苯并[a]蒽 |
5.5 |
15 |
|
41 |
苯并[a]芘 |
0.55 |
1.5 |
|
42 |
苯并[b]荧蒽 |
5.5 |
15 |
|
43 |
苯并[k]荧蒽 |
55 |
151 |
|
44 |
䓛 |
490 |
1293 |
|
45 |
二苯并[a, h]蒽 |
0.55 |
1.5 |
|
46 |
茚并[1,2,3-cd]芘 |
5.5 |
15 |
|
47 |
萘 |
25 |
70 |
|
石油烃类 |
||||
48 |
石油烃(C10-C40) |
826 |
4500 |
注:“*”表示该检测因子(锌)在GB 36600-2018中没有相关标准限值,因此水溶性氟化物和锌采用DB50/ T 725-2016技术导则中的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计算所得的风险控制值作为本次调查的筛选值。
4.5.2地下水评价标准
根据现场调查,重庆吉恩冶炼有限公司厂区附近无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厂区目前作为工业用地还在使用,因此考虑到当前土地的用途,本次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具体评价标准限值如表4-6所示。
表4-6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标准值 |
备注 |
1 |
钴 |
mg/L |
≤0.1 |
/ |
2 |
镍 |
mg/L |
≤0.1 |
/ |
3 |
铜 |
mg/L |
≤1.5 |
/ |
4 |
砷 |
mg/L |
≤0.05 |
/ |
5 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测试
5.1采样方法和程序
5.1.1 场地调查安全与健康计划
(1)进场前,组织学习场地调查、采样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注意事项。
(2)采样人员按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进行劳保用品的发放,包括:防护眼镜、防护口罩、手套、劳保鞋和防护服,特殊场地需配备防化服和防毒面具等。检查督促其正确穿戴,生产区域内严禁穿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严禁赤膊进场。
(3)采样现场配备洁净水、眼药水、绷带、纱布等急救材料。
(4)现场人员须时刻关注周边危险源,并提醒周边人员注意安全,严禁嬉戏打闹、奔跑等行为。
(5)在进场时,采样人员应观察采样点位周边可能存在安全事故的危险源,若发现危险源,在无法清除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调整该采样点位的位置。
(6)钻孔、挖掘人员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7)采样挖掘过程中,应随时关注地下情况,防止破坏可能出现的天然气管道、电缆、建筑物称重基础,致使安全事故发生。
(8)采样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在喝水、进食前必须洗手、洗脸,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卫生。
5.1.2 采集方法与程序
本次土壤采样过程采用钻机钻孔、人工采样的方式进行采样。所有采样过程均按照《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中的采样要求进行。具体采样流程如下:
① 采样前,预先查阅场地地下管线,并由场地业主现场确认后,清理采样点位置的地表杂物,再实施样品采样工作;
② 根据场地内采样点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样方式和设备;
③ 人工采样装瓶时,使用采样管或洛阳铲,从地表下获取土壤样品,用竹制的采样刀(竹刀)去掉与采样管或洛阳铲接触的土壤,将土壤“芯”作为土壤样品(采集 VOC测定样品,需使用VOC采样器,从土壤“芯”获取样品,并直接转移至VOC专用样品瓶中)。采样管、洛阳铲、竹刀、VOC采样器等采样工具重新使用前,均用自来水清洗。
④ 土壤取样时,采样人员均戴一次性的 PE(聚乙烯)手套,每个土样采样前均要更换新的手套,以防止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⑤ 对获取的土样做肉眼观察,记录各土层基本情况,包括土壤的组成类型、密实程度、湿度和颜色,并特别注意是否有异样的污渍或异味存在,根据是否有异样的污渍或异味存在确定是否增加取样,并进行记录。
⑥ 每个土壤样品采集量为:一个150ml 的棕色玻璃瓶装满;5g置入40ml加有甲醇保护液的棕色 VOCs 样品瓶(两个)。
⑦ 采集含挥发性污染物的样品时,应尽量减少对样品的扰动,严禁对样品进行均质化处理。
⑧ 现场有专人全面负责所有样品的采集、记录与包装。将土壤样品立即装入包装容器,将由检测单位提供的土壤样品密封保存瓶中,采用贴有标签的土壤专用采样瓶,采样瓶装 满装实并密封;专人负责对采样日期、采样地点、样品编号、土壤及周边情况等进行记录。采集好的样品立即放在存有蓝冰的保温箱内,保温箱的温度低于4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正和绿源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进行检测。
⑨ 采样完成后,用全站仪测定各采样点的位置坐标。
5.2现场采样
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2004)和《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进行样品采集。本次采样采用以钻机钻孔采样的取样方式。
2021年6月17日-18日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施了土壤样品采集,按规定储存并及时寄送至正和绿源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在场地土壤样品采集实施过程中,未发现浅层地下水或浅层地下滞水;采样点的实际位置与拟定位置基本一致,未进行较大的位置调整。本次调查在8个采样点位(2个剖面样,6个表层样),共采集土壤样品10个。场地采样照片见附图3。
5.3实验室分析
5.3.1 样品保存与样品流转
现场采集的样品装入由试验室提供的标准取样瓶中,技术人员对采样日期、采样地点等进行记录,并确保样品瓶密封良好。标识后的样品经现场负责人核对后,立即存放入有适量蓝冰的保存箱中,随后转移到办公室冰箱内,其内保持恒温4度。送样前,准备好样品采集与送检联单,在样品箱内放入蓝冰及柔性填充物,封装后及时送往实验室。样品链(COC)责任管理中的关键节点包含现场采样链,样品标识记录链,样品保存递送链和样品接收链。
(1)现场采样链:由现场采样人员负责,直至样品转移到样品标识记录人员。
(2)样品标识链:所有由现场采样人员转移的样品需进行标识记录,应包含如下信息:项目名称、钻探点位编号、样品编号、样品形态(土壤、地下水)、采样日期。
(3)样品保存递送链:所有样品都要随送样联单递交实验室,现场保留副本一份。样品送出前,工作组将完成标准的样品送样联单,其含如下内容:项目名称、样品编号、采样时间、样品状态(土壤、地下水等)、分析指标、样品保存方法、质量控制要求、COC编写人员签字及递送时间、实验室接收COC时间栏及人员签字栏;
(4)样品接收链:实验室收到样品后,由收样品人员在送检联单上记录接收时的样品状态,核实联单信息是否与样品标识相符;确认相符后,实验室根据其自身要求保存样品;依据预处理、分析、数据检验、数据报告的顺序进行工作并记录。
在整个链责任管理过程中,由样品管理员负责监督整个过程的完整性和严密性,并向现场质量控制人员报告,现场质量控制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审核。
5.3.2 样品分析指标及分析方法
本次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样品的实验室检测工作,委托给正和绿源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正和绿源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土壤样品监测因子的检测能力。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推荐的分析方法对土壤样品实施分析,土壤样品检测分析方法及检出限见表5-1;地下水样品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规定进行分析,地下水监测指标的分析方法及检出限见表5-2。
表5-1 土壤样品检测分析方法及检出限
序号 |
分析指标 |
方法 |
报告限 |
单位 |
---|---|---|---|---|
1 |
pH值 |
HJ962-2018 |
/ |
无量纲 |
2 |
总砷 |
GB/T22105.2-2008 |
0.01 |
mg/kg |
3 |
镉 |
GB/T17141-1997 |
0.01 |
mg/kg |
4 |
六价铬 |
HJ1082-2019 |
0.5 |
mg/kg |
5 |
铜 |
HJ491-2019 |
1 |
mg/kg |
6 |
铅 |
10 |
mg/kg |
|
7 |
总汞 |
GB/T22105.1-2008 |
0.002 |
mg/kg |
8 |
镍 |
HJ491-2019 |
3 |
mg/kg |
9 |
锌 |
1 |
mg/kg |
|
10 |
钴 |
HJ803-2016 |
0.04 |
mg/kg |
11 |
锑 |
0.08 |
mg/kg |
|
12 |
氯甲烷 |
HJ605-2011 |
1 |
ug/kg |
13 |
氯乙烯 |
1 |
ug/kg |
|
14 |
1,1-二氯乙烯 |
1 |
ug/kg |
|
15 |
反式-1,2-二氯乙烯 |
1.4 |
ug/kg |
|
16 |
二氯甲烷 |
1.5 |
ug/kg |
|
17 |
1,1-二氯乙烷 |
1.2 |
ug/kg |
|
18 |
顺式-1,2-二氯乙烯 |
1.3 |
ug/kg |
|
19 |
氯仿 |
1.1 |
ug/kg |
|
20 |
1,2-二氯乙烷 |
1.3 |
ug/kg |
|
21 |
1,1,1-三氯乙烷 |
1.3 |
ug/kg |
|
22 |
四氯化碳 |
1.3 |
ug/kg |
|
23 |
苯 |
1.9 |
ug/kg |
|
24 |
1,2-二氯丙烷 |
1.1 |
ug/kg |
|
25 |
三氯乙烯 |
1.2 |
ug/kg |
|
26 |
1,1,2-三氯乙烷 |
1.2 |
ug/kg |
|
27 |
甲苯 |
1.3 |
ug/kg |
|
28 |
四氯乙烯 |
1.4 |
ug/kg |
|
29 |
1,1,1,2-四氯乙烷 |
1.2 |
ug/kg |
|
30 |
氯苯 |
1.2 |
ug/kg |
|
31 |
乙苯 |
1.2 |
ug/kg |
|
32 |
间,对-二甲苯 |
1.2 |
ug/kg |
|
33 |
苯乙烯 |
1.1 |
ug/kg |
|
34 |
1,1,2,2,-四氯乙烷 |
1.2 |
ug/kg |
|
35 |
邻二甲苯 |
1.2 |
ug/kg |
|
36 |
1,2,3-三氯丙烷 |
1.2 |
ug/kg |
|
37 |
1,4-二氯苯 |
1.5 |
ug/kg |
|
38 |
1,2-二氯苯 |
1.5 |
ug/kg |
|
39 |
2-氯苯酚 |
HJ834-2017 |
0.06 |
mg/kg |
40 |
硝基苯 |
0.09 |
mg/kg |
|
41 |
萘 |
0.09 |
mg/kg |
|
42 |
苯并[a]蒽 |
0.1 |
mg/kg |
|
43 |
䓛 |
0.1 |
mg/kg |
|
44 |
苯并[b]荧蒽 |
0.2 |
mg/kg |
|
45 |
苯并[k]荧蒽 |
0.1 |
mg/kg |
|
46 |
苯并[a]芘 |
0.1 |
mg/kg |
|
47 |
茚并[1,2,3-cd]芘 |
0.1 |
mg/kg |
|
48 |
二苯并[a,h]蒽 |
0.1 |
mg/kg |
|
49 |
苯胺 |
0.1 |
mg/kg |
|
50 |
C10-C40 |
HJ1021-2019 |
6 |
mg/kg |
表5-2 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方法及检出限
序号 |
分析指标 |
方法 |
检出限 |
单位 |
1 |
钴 |
HJ700-2014 |
0.03 |
ug/L |
2 |
镍 |
HJ700-2014 |
0.06 |
ug/L |
3 |
铜 |
HJ700-2014 |
0.08 |
ug/L |
4 |
砷 |
HJ700-2014 |
0.12 |
ug/L |
5.4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4.1质量管理框架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从现场钻探与样品采集、样品流转、实验室分析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
本项目采样工作由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其工作内容包括负责采样方案编写、现场采样指挥和协调、数据分析整理、报告编制等,其余现场辅助人员由现场测量工程师、采样工程师等组成。具体项目质量控制管理框架见表5-3。
表5-3项目质量控制管理框架表
质量控制人员 |
职责 |
整体方案控制 |
完成布点和样品检测 |
现场质量控制 |
保证现场钻探、取样、样品保存过程满足项目要求。当现场工作不满足质量控制要求时,现场质量控制人员有权因质量控制原因停止现场包括项目团队所有人员的工作,并提出整改要求。 |
质量审核 |
由指定经验丰富的专家承担,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成果的审核工作; |
质量保证协调 |
质量保证协调员负责就取样、样品保存、递送、分析等问题与包括业主和实验室在内的各方进行协调; |
技术顾问组 |
对项目中的质量控制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最新技术、方法;审核技术方案;对现场情况、结论和建议提出审核意见等。 |
现场采样之前,制定详细的采样方案,并对采样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为保证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获得具有代表性的样品,采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主要质控措施如下:
(1)在现场钻探与样品采集过程中,结合场地地层条件,选择了挖机配合钻机的方式进行取样
(2)现场采样由2人以上进行操作,采样人员穿戴 1 次性手套进行采样。同时,采样工具、设备保持干燥、清洁,不得使待采样品受到污染和损失;
(3)样品采集后,放入保温箱内4度进行临时保存,因本项目每次采样仅两天,当日样品采集完成后即送至位于南岸区的检测公司实验室,缩短样品在采样现场的存放时间。
(4)采样过程中要防止待采样品受到污染和发生变质,样品盛入采样瓶后,在采样瓶上随即贴上标签;
(5)按照要求填写好采样记录单,对采样点位置、采样瓶等进行拍照留档,填写好、保存好采集记录、流转清单等文件;
(6)采样结束后现场逐项检查,如采样记录表、样品标签等,如有缺项、漏项和错误处,应及时补齐和修正后方可装运;
(7)按照要求填写好样品流转清单,样品运输过程中严防损失、混淆或沾污,并在样品低温(4度)冷藏条件下尽快送至实验室分析测试;
(8)样品送到实验室后,采样人员和实验室样品管理员双方同时清点核实样品,并在样品流转单上签字确认,由采样人员填写并保存一份,另一份随数据存档;样品管理员接样后及时与分析人员进行交接,双方核实清点样品,核对无误后分析人员在样品流转单上签字,然后进行样品制备。
5.4.3现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现场采样之前,制定详细的采样方案,并对采样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为保证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获得具有代表性的样品,采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主要质控措施如下:
(1)在现场钻探与样品采集过程中,结合场地地层条件,选择了挖机配合钻机的方式进行取样
(2)现场采样由2人以上进行操作,采样人员穿戴 1 次性手套进行采样。同时,采样工具、设备保持干燥、清洁,不得使待采样品受到污染和损失;
(3)样品采集后,放入保温箱内4度进行临时保存,因本项目每次采样仅两天,当日样品采集完成后即送至位于南岸区的检测公司实验室,缩短样品在采样现场的存放时间。
(4)采样过程中要防止待采样品受到污染和发生变质,样品盛入采样瓶后,在采样瓶上随即贴上标签;
(5)按照要求填写好采样记录单,对采样点位置、采样瓶等进行拍照留档,填写好、保存好采集记录、流转清单等文件;
(6)采样结束后现场逐项检查,如采样记录表、样品标签等,如有缺项、漏项和错误处,应及时补齐和修正后方可装运;
(7)按照要求填写好样品流转清单,样品运输过程中严防损失、混淆或沾污,并在样品低温(4度)冷藏条件下尽快送至实验室分析测试;
(8)样品送到实验室后,采样人员和实验室样品管理员双方同时清点核实样品,并在样品流转单上签字确认,由采样人员填写并保存一份,另一份随数据存档;样品管理员接样后及时与分析人员进行交接,双方核实清点样品,核对无误后分析人员在样品流转单上签字,然后进行样品制备。
5.4.4 实验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本次样品检测单位是由正和绿源检测技术(重庆)有限公司负责,具备计量认证和资质认证,满足相关标准对实验室的要求,满足《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中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具体要求,建立有以下实验室质量控制的要求及方法,确保了分析检测数据的质量。
(1)空白样品:所有目标化合物在空白样中不可检出;
(2)检测限:每一种化学物的方法检出限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