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公开

(一)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1)       排污信息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监测,以及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等措施,保障公司环境质量。公司各所属单位均按照属地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污染物监测工作,及时公开监测数据。目前公司主要生产废水全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实现废水零排放。公司废气排放实施在线监测,即时的监测数据分析出结果后传至属地环保部门,同时公司检测中心环境监测科以及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定期对废气、废水进行环境监测。公司的排污许可证已经办理完毕证书编号是:

9122020172673322X1,9122020172673322X1002Y,9122020172673322X1005P,9122020172673322X1004P,9122020172673322X1003P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工业污水处理厂有污水处理设施、各生产单位均有污水预处理设施。硫酸厂工艺烟气通过两转两吸工艺制取硫酸后经双氧水脱硫,尾气达标排放。环境集烟通过脱硫塔脱硫后达标排放。锅炉均设有脱硫脱硝布袋除尘设施,尾气达标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均具有“三防”措施,设置了危险废物标识,管理规范、巡检记录、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公司现有污染防治设施和设备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环境保护责任事故。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环保“三同时”手续办理工作,全部运行项目目前均按照环保“三同时”规定逐一落实并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重视环境应急预警和风险防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生产工艺、设备状况和环境保护特点,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建立了完备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各类专项的风险源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分类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综合事故救援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该预案已在磐石市环保局执法大队进行了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各所属单位均按照属地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污染物监测工作,及时向公司及属地环保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公司和有资质的运维单位签订在线监测系统运营协议,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与监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对废水、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按排污许可证的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同时公司配备监测设备和监测人员,定期对可自行监测废气和废水及噪声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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